2021年以来,常德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2021年,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78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8.3亿元,损失浪费金额85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5.1亿元。移送案件线索52起,涉案人员60人,涉案金额1.6亿元。提出建议被被审计单位采纳190多条。编发《审计要情》《审计专报》23期,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转9期。向省审计厅报送的4个优秀审计案例项目全部获奖。我局连续多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申诉、复议、诉讼案件。
一、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审计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克武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卫、法规审理分管领导刘丹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规科,局长负责履行“责任”的全面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协助配合办公室完成“法治政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作的协调、统筹、督促、收集整理实施过程的资料、信息并及时上报。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法规科每年出台当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司法局递交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机关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是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局机关党组书记张克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在党组会及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法制学习7次,研究部署法治工作3次,及时传达学习市依法治市办和司法局下发的系列文件,掌握上级精神,把法治思想贯穿到审计执法中去。
二、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
(一)依法审理,严把审计质量关。严格按新修订《审计项目审理办法》,不断加强对项目的审理和集体审议,建立了对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相关资料实行分级复核、法规审理、分管领导审查、主要负责人审批的“四级”责任体系,全面提高了审计执法质量。2021年共召开集体审议会议11次,对78个项目进行了审理,提出审理意见180多条,责成审计组重新查证问题13个,补充证据20多份。采取“3+1”模式对各审计组提交的拟移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理,审定应该移送事项52个,否决不应移送或责成整改事项5个。各审计组提交审计要情30多篇,经审理会确定单独或汇总后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计要情23篇。
(二)开展项目评级和质量检查并将结果纳入考核。一是开展项目质量评级。为提高质量,强化成果运用,今年制定了《审计项目评级办法》,对所有项目质量、查出的主要问题金额占单位收入或资产的比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或事项移送、揭露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提交审计要情等内容确定项目为“优秀”“较好”“一般”“差”等次。全年两次项目评级和医保基金专项评级,对评为“差”的5个项目扣减10%的工作量,并进行通报。二是开展项目业务质量检查和讲评。开展全市优秀项目评比,对市局和区县市报送的30个项目,采取评委初评、审理复核、领导审核、会议审定的方式,评出一二三奖共18个。同时将排名靠前的5个项目推荐到省厅全部获奖。同时省厅审理处对市局审计业务质量进行了总体评估,并随机抽查了5个方面的审计档案,检查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事项移送处理情况,我局审计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近年来,先后获评审计署优秀项目3个,省审计厅优秀项目11个。三是开展劳动竞赛。与市总工会共同评定全市审计系统“审计查证能手”、“审计综合信息能手”、“大数据审计能手”45名,营造了良好的狠抓审计质量,努力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
(三)提前开展项目跟踪审理。在国有企业审计、工伤保险基金审计、政策跟踪审计及有关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审理法规科及时跟进,在法律法规运用、查处问题定性、完善审计证据链等方面实行跟踪审理,为审计案件线索移送、撰写审计要情、提出改进体制机制建议等履行了职责,作出了贡献,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公示公开,落实四项制度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在局机关网站上对“执法人员”、“权责清单”、“音像记录清单”、“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其办法”等进行了公示,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2021年对20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公示,并对大的行业审计进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将相关信息同步公布。
2.强化事前事后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经合法性审核后,按“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要求,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事项审计时在被审单位公示审计通知和审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下达的审计决定,及被审单位整改情况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3.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审计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审计人员的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中,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审计手段。以维护民生为重点,做好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投资项目、专项资金、国有企业等审计,把全面执行依法行政“四项制度”的要求贯穿到审计项目全过程,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维护经济秩序。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执法文书的统一要求,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专设“审计过程”一栏,记录说明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用于佐证“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和合规合法性等。同时发挥记录的作用,通过采取笔录、影像记录、查询记录等方式对记录资料的统计分析,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对审计项目和人员进行全面评价。
为推进审计工作,局机关从经费方面也做出了保障,并为每名执法人员都配备了可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设备。在审计执法过程进行了全记录,做到“取证留痕”,有据可查,并对音像记录的取证范围,记录的管理作出了规定。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设立专职审核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我局独立设立法规科和审理科(合署办公),配备4个暨懂法规又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单位有2名公职律师,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负责法制指导,参与审计项目的审理,防范风险。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我局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三统一”。在局机关网站公布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同时及时清理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在局机关网站进行了相应清理并公示,落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情况。
三是坚持按制办事,做到有法必依。今年严格按《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审理和集体审议。全面提高了审计执法质量。召开集体审议会议11次,对74个项目进行了审理,提出审理意见160多条,责成审计组重新查证问题13个,补充证据20多份。
(四)全面推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
法规审理科在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审计案卷时,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市政府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要求和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重点对审计决定的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四个方面进行审核。理由充分证据确凿,依据恰当,处理适度的提交业务会议审议。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一)加强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将法律培训纳入审计干部培训内容,邀请专家教授讲解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在开展各类审计业务培训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剖析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新修订《审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期间,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二)严格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切实执行审计计划、现场实施、复核、审理、审计报告、整改检查、结果公告全过程,构建起环环相扣的审计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审计高效、透明开展工作,始终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挺在前,坚持“廉政监督员制度”,并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审计依法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信息举报和举报信箱,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审计行为,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五、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期间,市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审计工作取得了成效。但有些方面还有待进行加强和改进,一是审计力量不平衡。从事审计一线工作的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现代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广,不仅仅局限于过去的财务领域的审计,因此对审计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专业技术多样化;二是审计宣传不到位。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一般都是引用被审计单位领域的法律法规,而对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的力度不够,群众对审计工作及审计法规的认知度、政策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审计现场管理不够严谨。在审计现场中,审计流程的实际操作中,部分审计文书未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问题取证不够充分,证据链不够完整。
六、下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主要举措
2022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学习宣传、工作研究和经验借鉴,努力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落实到具体审计工作中,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恪守权力边界,切实推动依法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定期对审计制度进行清理,构建既具有审计特色又符合常德市情的制度体系。将审计质量控制作为依法审计、依法履职的关键环节来抓,明确责任分工,查出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有效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现场督导、跟踪审理、集体审议、审计回访等制度。紧密结合审计实践和机关管理,确保依法行政、遵章守纪成为审计系统的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狠抓内部管理。制定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促进全市审计系统审计执法水平提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审计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廉洁自律、依法从审的自觉性,为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奠定扎实基础。推进审计全覆盖和科技强审,加大企业、投资和资源环境审计力度,履行好常态化经济体检职能。
常德市审计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