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2011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2年11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常德市审计局对市水利局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常德市水利局是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行政职能科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财务科、人事科、水政水资源科、行政许可办公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下设执法机构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常德市水政监察支队、常德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常德市湖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常德市山丘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常德市机电排灌农电管理站、常德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德市水利综合经营管理站、常德市水土保持站、常德市村镇供水站;下设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常德市澧阳平原灌溉试验站、常德市水利局信息中心、常德市防汛机动抢险大队。
至2011年末,单位编制人数为1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7人,事业编制人员86人,工勤人员2人。实有在职人员101人(行政编制24人,参管人员62人,事业编制13人,工勤2人);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干部5人(地师级1人),退休干部63人(其中处级退休干部8人)。
(一)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账面资料反映,2011年度收入共计1871.85万元,支出共计1852.89万元, 2011年度收支结余18.96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41.29万元,截止2011年12月末单位累计结余60.25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账面资料反映,截止2011年12月末,资产总计1209.86万元,负债总计41.76万元,净资产为1168.10万元。
(三)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数为2160.22万元(含市财政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市水利局报表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852.89万元,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数为本年预算数的85.77%。
市财政批复市水利局2011年度的其他财政性资金计划270万元。市水利局当年实际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15.79万元、水资源费146.18万元、河道采砂管理费0.6万元,三项费用征缴总额为362.56万元,完成计划的134.28%。
二、审计评价
2011年度市水利局围绕其工作职责,以防汛抗旱为中心,狠抓了汛前安全大检查、防汛责任的落实、防汛预案的修订、完善及督查工作。水利建设较有成效,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全面竣工;完成了82处病险隐患的除险加固,加固培修一、二线大堤20公里,河道扫障7.21万亩,还完成了沅澧水整治水利血防二期和平湖的血防整治工程;新挖整修堰塘2万口,新建改造维修小型机埠791处,清淤整修排灌渠道1.2万公里。同时,在争资争项、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水源地保护、河道采砂整治、水利普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市水利局重视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内控制度比较健全,2011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能够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组织实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年结余用于本年支出未纳入预算进行管理。
在编制2011年度部门预算时,没有把以前年度水库除险、水源地保护、水利普查及防汛等项目资金结余240.82万元纳入年度项目支出。
(二)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1、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到位。2008年预算安排泵、闸、涵联合配水调度项目资金18.92万元,一直结转至今未执行;2011年预算追加水环境保护工作经费20万元、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40万元、2011年度防洪保安资金超收10万元,均结转下年使用。
2、公用经费挤占项目资金。2011年度市财政安排防汛信息中心建设与维护8.31万元、防汛会商系统建设补助6.95万元,均挪作公用经费支出;市财政安排水利普查经费107万元(含上年结转30万元),用于水利普查支出92.60元,有14.40万元挪作公用经费支出。
(三)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1、老办公楼的资产管理欠规范。
2006年市水利局搬迁后,将老办公楼交由湖南华纬水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华纬公司)经营管理,虽然市水利局于2008年经请示市政府相关领导批示同意将老办公楼有偿转让给华纬公司,用于冲抵市水利局防汛指挥调度中心大楼的建设借款2000万元,但因未获市国土局批准,至审计时止,此资产仍未过户给华纬公司,属于局机关的资产。
华纬公司于2006年9月19日与常德市要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市水利局老办公楼整体出租给常德市要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2007年1月至2026年12月共20年,租金为每年18万元。截止2012年4月,华纬公司已收取租赁收入94.50万元。
审计认为,市水利局老办公楼房屋出租收入属于财政收入,应该上交市财政,实行预算管理。
2、机关新院落资产权属不清。
市防汛指挥调度中心大楼工程于2006年6月完工交付使用,至审计时止,仍未与出资建设的下属单位办理资产分割和产权界定,大楼资产也未作固定资产入账反映。
2011年2月市水利局又将防汛指挥调度中心大楼二、三层室内装修费用由华纬公司承担,工程中标价为355.61万元,华纬公司已支付工程款250万元,该工程项目尚未办理竣工结算。
3、车辆管理欠规范。
(1)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2台。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2003年11月购买三菱越野车1台,价款39万元;湖南华纬水电工程公司2002年7月购买陆地巡洋舰车1台,价款52万元,以上两台车一直为局机关使用。
(2)车辆核算不完整。经查,局机关实有车辆6台,而单位固定资产账上只登记有4台,有2台车辆未在固定资产账上反映。另外,原省洞工局常德办事处的车辆1台在其撤销后归市水利局使用,也未在固定资产账上核算反映。
(四)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
经过审计调查,市水利局2011年度在非税收入征管方面还不够规范,存在应收未收、征收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水资源费未足额征收。如:2011年度应收取湘澧盐矿4万元、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水资源费0.29万元、湖南常德华耀浆纸有限公司5.32万元,共计9.61万元未征收到位。同时,常德经开区存在七家公司未办理取水许可而自行取水的现象。
2、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不到位。市水利局2011年审批的67个水土保持方案中,应收取20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54.69万元,至审计时止,仅收取2个项目共计8.01万元。
(五)费用控制不够有效。
经审计,市水利局2011年度四项费用支出与2010年度比较,除会议费基本持平以外,招待费、交通费、学习考察费均有所增加,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六)收支核算不够完整。
1、局机关的大楼运行费用在市城防处列支。市财政2011年度在市城防处的年初预算中,安排了市水利局防汛大楼运行费用70万元,市财政未将此项资金拨入市水利局,而是在市城防处的财务账上核算反映,导致市水利局的收支核算不完整。
2、将非税收入超收返还列入了水利建设资金专账中核算。2010年市水利局为我市创建水土保持示范市,专门向市财政借入资金50万元,计入水利建设资金专账中核算反映。2011年市财政返还2010年度非税收入超收分成款时抵扣了该项借款,而市水利局没有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导致该资金没有在局经费账上核算反映。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并要求市水利局予以整改。截至审计结果公告之日,审计处理处罚已执行到位,此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市水利局正在积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