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91号:“关于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09至2011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3-06-09 09:43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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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09至2011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按照我局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组于2012年5月29日至6月15日对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2009至201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洞庭管理区是2000年根据省委《关于国有大中型农场体制改革的意见》由原国营西洞庭农场改建而成的县级管理区,比照县级人民政府行使职能职权。全区总面积110平方公里,总人口6.8万。下辖4个办事处(镇),内设20个部委办局,财政供养人员1633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审计期内西洞庭管理区财政部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服务食品工业园发展、支持项目建设、着力培植财源、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目标任务,维持了区域内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协调发展。

  一是财政收入有所增长。近三年,全区财政系统以积极培植税源为根本,狠抓收入征管为手段,财政收入得到强势增长。2009至2011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3407万元、4752万元、8874万元,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43.03%、39.48%、86.74%。

  二是围绕服务园区发展,积极培植财源建设。三年来,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园区建设,企业发展主动开展工作,在征地拆迁、项目报建、融资贷款等方面积极作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了园区工业经济的发展,巩固了支柱财源、主体税源,壮大经济总量。

  三是财政支出保障有力,社会经济管理有序。近三年,管理区财政积极挖掘潜能,努力筹措资金,为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生改善等提供有力保障。2009年至2011年全区一般预算支出分别为20680万元、27008万元、48093万元,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25.49%、30.60%、78.07%。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增强经济发展的拉动力,确保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支持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欠科学,调整欠规范。

  西洞庭管理区的财政预算及调整均采用管委会办公会研究决定、分管领导批示、上级追加等形式,调整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

  2、预算管理欠规范,未将预算外收入6750.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2011年度,区财政局预算外收入专户管理资金11960.37万元,已缴国库资金5210.30万元,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资金6750.07万元。

  3、未按规定征收防洪保安资金。

  2009-2010年度,管理区国土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513亩(国土部门提供挂牌及协议出让土地面积)未按规定征收防洪保安资金41.04万元。

  4、往来未及时清理。

  2011年末,财政暂付款余额中1875.05万元、财政暂存款余额中1184.22万元、财政与下级往来中1397.64万元均为农场体制改革前遗留往来,未及时进行清理。

  (二)区域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已完工工程未及时办理工程决算、结算。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有关税费、劳保基金。

  2010年、2011年西洞庭管理区与区公路管理站分别签订龙天路路基工程、龙天路新建工程、S205沥青砼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2011年末均已完工,至审计时止,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算,也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有关税费、劳保基金等。

  2、部分经济事项处理不规范:

  ⑴对不合规的文件未及时清理。

  2005年管理区委员会下发西管[2005]6号《关于对争取政策性资金实行经费补助的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补助标准为无偿资金按资金总额的5-15%,有偿资金按资金总额的0.5-1%,计划内部分按1-5%,超计划部分按5-15%,到人的补助最高不超过补助资金的30%。2007年下发西管[2007]2号《关于对引进资金实行经费补助的暂行办法》文件,对补助标准进行修改:其中补助标准为财政全额使用的无偿资金按资金总额的5-10%,计划政策性专项超计划部分按2-5%,计划内按1%。该办法规定对争取政策性资金实行经费补助形成对有关专项资金的挤占。

  ⑵资产处置资料不全。

  2009年3月、2011年10月,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收取两栖建筑公司资产处置收入223.62万元、25.25万元,合计248.87万元,未见资产处置合同,无资产价格评估资料。

  四、审计处理及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和区域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五)项“其他处理措施”和《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三、第四、第六条等规定,责成单位及时纠正或今后改正;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西洞庭管理区予以整改。

  截至审计结果公布之日,关于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西洞庭管理区将对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加强管理,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关于区域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西洞庭管理区将规范建设项目的管理,,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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