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3年第12号)
临张公路改善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2013年10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12 月17日,对常德市公路管理局修建的,临张公路改善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临澧县临张公路改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常德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本概况
该工程位于临澧县境内,是G207线连接临澧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改善工程路段起于澧县张公庙澧水大桥南,向南经停弦渡镇、修梅镇、安福镇、临澧县城,止于G207线与X022线(临澧望城乡至柏枝乡)交汇处,路线全长20.338公里,路基宽度16.0m~21.5 m,路面宽度16.0 m~19.6 m,路面面层设计为26cm和24cm水泥混凝土,全线加固利用大桥(临澧大桥)1座,小桥4座。
(二)工程的立项审批情况
澧县张公庙至临澧县城公路改善工程,经省发改委《关于澧县张公庙至临澧县城公路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交能〔2009〕592号)文批复立项,省交通厅《关于澧县张公庙至临澧县城公路改善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湘交计统〔2009〕498号)批准实施。公路全长20.338公里,预算总额为10187万元,其资金来源:国省定额投入6101万元,常德市和临澧县自筹4086万元。按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实行“定额投入,超概不补”政策。项目法人为常德市公路局组建的临澧县临张公路改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意见
澧县张公庙至临澧县城公路改建工程的完工,改善了澧县张公庙至临澧县城的交通环境,确保了国道的畅通。审计结果表明该建设项目的报建程序合规,手续完备,工程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工程费用控制严谨,工程实际投资未突破预算。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真实完整。但也存在着挤占工程成本、管理费超支等问题。
三、工程造价审计结果
澧县张公庙至临澧县城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送审计的金额71774813元,经审计核实认定66954484元,审减4820329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工程成本269000元。
(二)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574804.41元。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常德市公路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