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审计局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常德市2014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为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任务分解情况,我局的主要任务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相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情况的透明度。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常德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布试行办法》(常审发〔2011〕36号)的规定,预算执行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公开工作由综合计划科牵头,查证一科与执行科分别负责草拟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稿,法制审理科负责合法性和涉密审查,综合科负责文字把关,有关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分级审批。
2.明确公开载体。确定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信息的公开载体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市人大、市政府、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二是在常德日报专版公开。
3.规范公开内容。主要公开两类信息:一是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审计报告进行公告。二是对上述审计中所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按照市审计局与相关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上所作的整改报告进行公告。
4.严格程序和要求。上述审计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常德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布试行办法》(常审发〔2011〕36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实施。
5.确保工作时效。审计结果公告应在7月中旬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应在10月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10日内公开。
常德市审计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