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23号:常德市审计局对常德市羊耳山煤矿矿长戴立阶党委书记胡家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4-11-26 10:55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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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审计局对常德市羊耳山煤矿矿长戴立阶

党委书记胡家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常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4年5月20日至6月9日,对常德羊耳山煤矿矿长戴立阶同志、党委书记胡家明同志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常德羊耳山煤矿是市属全民所有制中I型企业。始建于1955年,公司位于澧县闸口乡羊耳村境内。主要从事煤炭生产与销售。现有两个生产矿井:即金泉井、汉家湾井。企业内设12个机构。全矿有职工及家属6830人,其中:在册职工545人(正式职工37人、下岗职工135人、协议工323人、返聘50人),离退休人员1270人。

  戴立阶同志于2002年4月任常德羊耳山煤矿矿长至今,主持煤矿全面工作。

  胡家明同志于2004年11月任常德羊耳山煤矿党委书记至今,主持煤矿党委工作。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戴立阶同志、胡家明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较好。

  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民主,执行效果比较明显;重大经济事项管理较为到位,实施效果较好;管理监督内控制度制定比较完善且执行情况较好,对工区财务管理实行集中核算,强化了财务监管。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收购澧县老木一煤矿的问题上,对收购整合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2013年10月21日老木一煤矿罗方长等人到羊耳山煤矿金泉矿井阻工而发展成为群体争斗事件。后经市政府工作组协调,才平息了事件。

  (二)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2011年和2012年金泉井连续发生2 起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41.17 万元。

  (三)管理监督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付贷款利息828.63万元未进入财务费用。

  2、应进成本费用而未进成本费用95.50万元记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常德羊耳山煤矿予以整改,同时建议强化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应进成本费用而未进成本费用项目的清理;加强现金管理,对超出结算起点额度的支出要实行转账结算;积极争取扶持政策与相关部门支持,确保企业稳定与发展。

  截至审计结果公布之日,关于“收购澧县老木一煤矿”的问题,常德羊耳山煤矿在常德市政府工作组的协调下,已妥善处理收购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关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金泉井2011年和2012年连续发生2 起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41.17 万元”的问题,常德羊耳山煤矿制定了比较详细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将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强了安全、技能培训和现场安全监管,截止10月底止没有出现任何大小人身安全事故;关于“应付贷款利息828.63万元未进入财务费用”的问题,常德羊耳山煤矿按照贷款银行给付的对账清单的利息在2014年12月全额进入财务费用;关于“应进成本费用而未进成本费用95.50万元记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的问题,常德羊耳山煤矿已经将该潜亏挂账消化进入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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