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27号:常德市审计局对安乡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5-11-25 10:15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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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5日公告)

  常德市审计局于2015年1月至3月,对安乡县人民政府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现将有关审计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情况

  至2014年底,安乡县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054户15085人,安乡县新实施棚户区改造1125户3228人。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国家下达安乡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廉租住房开工任务192套(新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开工任务879套(、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845户国有垦区改造开工任务280户;下达安乡县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任务1970套。

  经审计核实,安乡县廉租住房开工任务实际完成192套、公共租赁住房开工任务实际完成879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开工任务实际完成845户、国有垦区改造开工任务实际完成280户。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任务实际完成1858套。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4年,安乡县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11688.84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总支出1568.33万元,结存10120.51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存860.86万元,累计结存10981.37万元。新增银行贷款(国家开发银行)4000万元,已用于棚改住房支出1397.22万元,贷款本金余额6780万元。

  (四)项目建设管理及项目抽查情况

  本次审计,抽查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个,分别为恒安小区廉租房132套,白云小区廉租房88套,农业局大院公租房50套;黄山头镇畜牧场棚户区改造项目48套,占安乡县基本建成任务量的16%。

  (五)保障房分配管理情况

  安乡县住保办在保障对象资格审查中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经公安、民政、社保、交警、住房公积金、房产、基层社区等单位在规定时效审核并签字盖章,做到信息共享;二是深入社区入户调查,信息公开,并通过集体评议。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安乡县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筹集管理方面的问题。未按照规定比例、规定口径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金额28.98万元。

  2、不符合条件家庭获得住房保障的问题。经相关数据关联审查,有39户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资格上存在疑点,通过审核,证实33户保障对象的确符合享受国家住房保障的条件,另有6户租赁补贴不符合保障条件。

  3、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方面问题。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不齐影响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二是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租金应收未收16.52万元。

  4、2012年2013年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2012年度跟踪审计整改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纳入2013年财政预算,已拨付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杜绝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一律使用转账支票支付,今后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统一由县财政审查后统一拨付;2014年贷款利息仍未实行优惠利率, 廉租住房租金已纳入专账管理,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已对原工程造价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修正;按安乡县房地产管理局安房[2014年]15号,已成立专门的清退小组,确属收入超标但无房的,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管理,按照公租房的房租标准收取租金;部分住房分配对象不符合申报条件,2013年已暂停发放廉租补贴,2014年已清退。

  (2)2013年度跟踪审计整改情况。严格财务制度,不允许不合规的票据入账;一律杜绝支付外单位或个人费用方式报销费用;贷款利息仍未实行优惠利率;对少数不符合申报条件住房分配对象进行调租,按公租房租金标准收取,上述对象的租金已缴入财政;少数不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对象从2014年元月起停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已清退;对收取的保证金、押金实行全面清退,2014年已清退650万元;土地产权不清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变更土地性质;未完成的2013年开工任务目前正在施工之中,建设性质进行了调整,已完善相关手续。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常德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政府予以整改,同时建议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职能, 完善建设审批手续,加快工程进度, 建立和完善信息及信用体系, 尽快制定乡镇及其他单位公租房后续管理制度, 建立棚改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截至审计结果公布之日,关于“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问题,安乡县财政局已于2015年3月将2014年土地出让净收益10%资金28.98万元拨付到住保专户;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不齐影响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的问题,安乡县孟家洲住保小区236套配套设施已完成,已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关于“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租金应收未收16.52万元”的问题,安乡县成立专门清收小组,针对廉租房、公租房未缴纳租金的承租户进行一对一上门收取;关于“不符合条件家庭获得住房保障”的问题,安乡县对6户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了清退,将刻意隐瞒家庭情况的家庭纳入了湖南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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