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公告)
一、基本情况
桃源县委宣传部是桃源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单位加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单位内设办公室、理教宣传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新闻外宣组等4个职能组(室)。核定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3名(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编制),现实有在编在岗15人。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童婧同志任职期间,积极作为推动惠民事业发展;重大经济项目坚持集体决策、科学调度,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依据收费68.40万元。桃源县委宣传部2013-2015年,无收费依据收取县体育局、县人民医院等下属战线单位及创文明标兵单位68.40万元。其中2013年2万元、2014年41.2万元、2015年25.2万元。
(二)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9万元。2015年,桃源县委宣传部在省级补助翦伯赞故居修复经费中,拨付桃源县团委青少年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活动经费9万元。审查县团委提供资金使用明细资料发现,上述经费实际用于青少年红色教育基地办公室装备、办公设备购置、图书室装备、图书购置、青少年纪念先烈等活动经费支出。
(三)在创建经费中违规列支抽调人员兼职报酬3.75万元。桃源县委宣传部于2015年,在经管的创建办专项经费中列支县城创建工作指挥部抽调8名工作人员固定补助3.75万元,发放标准为500元/人.月。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桃源县委宣传部及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同时建议其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杜绝乱收费行为,维护党的领导机关形象。
截至审计结果公布之日,关于无依据收费的问题,该部积极与财政局协商,建议其对本部的工作经费全额预算,争取不留资金缺口;另外平时开展的活动存在经费缺口问题,拟计划以收取活动冠名费、赞助费等方式来弥补;规范经费收取行为,将无依据收费问题整改到位。关于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该部对用款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加强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关于在创建经费中违规列支抽调人员兼职报酬的问题。该部与创建办积极沟通对接,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将违规列支抽调人员兼职报酬的问题整改到位,规范干部的兼职与取酬行为,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