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结算高估冒算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2016-10-26 11:58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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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时,发现高估冒算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在已审的工程项目中,综合审减率为19.41%,其中审减率超过10%的有27个项目,占比75%,个别项目审减率超过了40 %。审减的主要原因一是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包括直接虚增工程量,重复计算工程量、故意多计工程量等;二是施工单位擅自提高综合单价,包括同类定额就高不就低、定额标准套新不套旧,取费标准取高不取低,人工工资不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材料单价不执行造价定额管理站发布价格等。这种乱象应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为了有效遏制工程结算中高估冒算行为,避免国家资金损失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良好的建筑秩序,笔者建议:

一是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促进施工监理单位履职到位。要对施工和监理合同严格审核,重点解决工程量不实、材料价虚高等问题。在施工合同中,对工期延误、工程变更估价、暂估价项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价格调整和工程款支付进行详细约定,避免工程结算扯皮施工结算;同时还应约定虚报工程款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如10%),要予以重罚,一定期限内不得准入本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市场。在监理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监理职责、上岗考勤、质量控制等方面,还要特别约定监理对工程量的签证要求,力促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严格履责。

二是加强工程现场实施,促进规范工程签证行为。一是强化隐蔽工程的管理。所有隐蔽工程一律实行全程影像资料,既要求有施工前后现状图,又必须“见人见尺”(见人是指图片上须见建设、施工和监理人员;见尺是指图片上须见测量工具具体刻度),并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否则一律不予认可。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随意签证变更工程造成投资浪费的要给予相应处分;对监理人员不严格执行从业规范,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要及时通报其主管部门,性质严重的要清除出当地建筑市场。对建设、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促进严格增资增项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工程,建设工程因政策因素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可能增加中标合同价款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按相关规定对是否增加合同价款进行审核报批。

四是加强工程价款支付管理,促进资金拨付合法有效。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不得超比例支付进度款、提前支付工程款,避免以支付工程之名搞利益输送。经审计或财评项目,在审计或财评期间一律不得支付项目工程款,防止多付工程款等行为的发生。

五是加强项目监督,促进建立良好的建筑秩序。一是实行先期审核制度。建设、监理要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先期审核,加强工程价款的控制;同时要求其对报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以恰当划分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对工程结算问题的责任界限。二是监督要形成合力。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遏制工程结算中高估冒算行为,避免国家资金流失,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力。(石门县局  于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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