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6号:常德市本级2019年至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2022-10-21 15:32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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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常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19至2021年度市本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与使用情况以及科技项目的管理情况实施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至2021年,市本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8516万元,2018年结转项目资金246万元。实际安排科技项目 1203个、金额 18762.5 万元,其中:科技重大及科研重点项目 217个、金额6930万元,科研一般项目301个、金额2390.09万元,后补助项目409个、金额3557.41万元,其它经费补助项目 276 个、金额5885 万元。

二、审计评价

市本级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在完善本级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

二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是项目及资金管理得到加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不够严格。

2.部分项目安排“小散”且未能有效压减

3.部分项目自由裁量权依据不充分,立项和资金支持额度存在一定随意性。

4.挤占挪用或超范围安排项目资金。一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挤占科技专项资金。二是在专项资金分配中安排下属单位解困支出。三是超范围补助专项资金。

(二)科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科技研发项目不真实或未按规定实施。

2.部分项目管理监督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项目申报欠规范。二是立项程序欠规范。三是项目申报评审及资金分配不够及时。四是部分项目完成率及绩效偏低。五是部分项目的后续监督不够严格。

(三)其他科技管理方面的问题

主要是购买“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科技项目立项评审服务等欠严格,科技要素大市场运营费用管理欠严格。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责成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已进行追责处理。市科技局收到审计报告后,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至审计公告日,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7项,修订4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