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审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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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常德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审计效能,扎实推进依法审计工作,依法审计能力普遍提高,有效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现将市审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市审计局强化领导、完善决策、规范执法,深入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列入年终述职主要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机关各科室对照任务任务清单,紧盯工作重点,逐项抓落实,确保我局法治建设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有序推进。

二、2022年工作亮点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第五次会议精神、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第六次会议精神,局党组及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5次专题法治学习,将学习新修订审计法纳入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议程、市委中心组学习和政府常务会的法治专题学习内容,并作为市委党校主体班的必修课。

(二)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责。2022年完成审计项目34个,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问题金额199.32万元,移送案件线索59起,编发审计要情及专报39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2件次。审计要情及专报反映了社保基金管理、教育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服务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多年来,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学习宣传新修订审计法。举办了全市审计系统“五四杯”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展了全局35岁以下青年审计业务干部宪法、审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二是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结合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审计、园区审计开展6次普法活动,为广大企业解读法规政策、纾困解难。三是落实依法公示公开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等规定,对原有的《常德市审计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常德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并公示。四是认真组织学法考法工作。2022年,市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参与率100%,考法通过率100%。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市审计局已编制并通过局机关网站对外向社会公布了权责清单,逐一明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含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含联系电话)、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

2.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2年,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围绕“政治-政策-资金-项目”这条主线,以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和审计要情为目标,抓住审前、审中和审后三个关键节点,扎实开展研究型审计。一是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先后对汉寿、澧县等4个区县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揭示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园区经营发展等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二是聚焦财政资金高效。依托“大数据”“两统筹”,对市本级108家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聚焦权力运行规范。对6所高中党委书记、校长等23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评定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等次“较好”20名、“一般”3名;四是聚焦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对农村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秋冬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等8项民生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揭示了滞拨截留、厚此薄彼、损失浪费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五是聚焦投资管理效益。组建市建设项目审计事务中心,出台了《投资审计工作规定》等制度,对市民之家、湘雅常德医院等18个项目实施审计;六是聚焦国企国资安全。对6个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以及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洞庭清波、保交楼等专项整治,有力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的指导意见》《审计组工作报告制度》《审计现场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要求每个项目严格按照优秀项目标准实施,加强审前研究,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加强现场管理,推行分管领导下沉审计一线指导工作机制,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其他重要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审理提前介入、跟踪把关;加强成果提炼,项目完成后书面报告审计组的项目实施、审计成果、廉政建设等情况。

4.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的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聘用了2名公职律师以及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到机关法治工作当中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审计工作建言献策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系统

1.实施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完善了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利用好微信公众号,除涉密事项外,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全部依法依规公开,今年已在规定期限内公开20件。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三统一”。在局机关网站公布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

3.加强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及时清理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在局机关网站进行了相应清理并公示。

(三)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设立专职审核机构即审理(法规)科,实施法制审理制度,并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所有审计项目均召开集体业务会议进行审议,建立了对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相关资料实行分级复核、法规审理、分管领导审查、主要负责人审批的“四级”责任体系。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进行了严格法制审核。

2.执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在局机关网站对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进行公示,并向市人民政府上报相关信息。

3.加强民生领域的审计执法并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2022年以来在审计项目计划制定上聚焦民生领域,开展了对全市六所高等中学的审计、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专项审计、2020至2021年秋冬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专项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审计。审计人员深入基层,点面结合,采取实地走访察看、询问等方式,调查了解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为广大企业解读法规政策、纾困解难,及时将收集到的问题归纳汇总,提出审计建议,撰写审计要情,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为受众群体发声,确保惠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4.建立审计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在审计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发现涉嫌套取或骗取国家资金、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

5.在局机关网站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等规定,对原有的《常德市审计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常德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

6.做好“三公开”原则。坚持依申请公开,向被审计单位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在局机关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审计结果的公示;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依法公开审计项目整改执行情况等,接受社会的监督。

7.建立审计质量检查监督机制。一是开展全市审计系统审计质量检查,对9个区县市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督导,涉及审计执法过程、审计案卷资料、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指出各区县市在审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二是开展全市审计系统的审计质量评比活动,抽调各区县市人员对报送的审计项目档案进行交叉评查打分,选出优秀审计项目参与上级审计部门的评优评先。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加强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将法律培训纳入审计干部培训内容,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形成“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格局,促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要求和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并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书面告知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单位的监督。

3.建立多层次的学习模式。以支部为单位分散学,以审计人员为主体自主学,以项目审核审理为依托指导学,把法治宣传教育融于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4.把普法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通过“边审计、边普法”的形式,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责任保障。为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春生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常务副局长邓铁强、分管法制副局长刘丹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法规科),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协助配合办公室完成法治政府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协调、统筹、督促、收集整理实施过程的资料、信息并及时上报。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法规科每年出台当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细化全局年度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二)坚持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关于审计项目,采取集体审议制度,定期召开集体审议会议,实行项目审理全覆盖,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线索等进行集体审议审定。

(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搭建学习平台,建立以考促学、以赛代训、以能选人的机制,帮助年轻干部强能精技,培养“能查能说能写”的年轻干部;推进绩效考核创新,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有效激发审计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落实审计组双廉政监督员、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和审计回访等制度,引导审计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底线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建立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局领导坚持带头学法、克己守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次、湖南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六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依法治市办和司法局下发的系列文件,部署全局法治工作,把法治思想贯穿到审计执法中去。2022年局党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党内法规等五次专题学习。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期间,市审计局发挥“经济体检”作用,“防未病,治已病”,审计工作取得了成效。但有些方面还有待进行加强和改进,一是审计力量不平衡。现代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广,从事审计一线工作的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对审计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二是审计现场管理不够严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影响审计成果的充分有效运用;三是审计宣传力度不够。对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的力度不够,群众对审计工作及审计法规的认知度、政策知晓度还不高。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改进,努力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落实到具体审计工作中,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恪守权力边界,切实推动依法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结合局机关隔周五的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学习、新媒体自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和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审计的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保障。一是多渠道多层次引进审计人才。可根据岗位需要从其他部门单位引进有所需专业基础的人才,还可通过聘请专业技术人才等人员参与特定审计项目,进一步充实审计人才队伍。二是优化资源统筹人员配置。根据每名审计人员的专业优势,科学进行跨专业、跨领域、跨层级的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的优势互补,促进形成审计监督合力。

(三)进一步规范审计现场管理。一是通过审前培训、现场管理、效能督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风险防控意识,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要求。二是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整合优化现有审计信息系统,由上至下开发建设功能完善、性能高效的审计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同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规定,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审计监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各质量控制环节压实质量管理责任,按各自分工对相应的审计内容、重点、程序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