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号:关于汉寿县2021年至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和2019年1月至2024年7月村级债务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2025-12-29 10:44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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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常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汉寿县2021年至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和20191月至20247月村级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12023年,汉寿县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9.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总投资3.14亿元,已完成结算1.7亿元和财务决算0.76亿元

2.汉寿县20191月末村级债务余额3.37亿元,20247月末2.71亿元。

、审计评价意见

1.2021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体符合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绩效目标明确。该项目强化了汉寿县农业基础设施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该县村级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41月以来,县农经站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十多起,破除监督“零问题”报送。《湖南农业农村工作》简报第六期“三资”整治专刊刊发了汉寿县典型做法。

3.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重点不够突出后期管护不到位、对农村“共享贷”监管不及时、部分村级债务数据不够真实准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1.建设规划重点不够突出,未优先安排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下称“两区”)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

2.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衔接不到位,个别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未按规定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3.县属国有企业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融资资金使用欠规范。

4.部分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5.账务处理不及时,拖欠服务企业账款,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6.会计核算欠规范

7.农技培训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8.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违规,存在先享受商品服务或者先施工再补办采购手续现象。

9.工程施工管理不够规范,监理履职不到位

10.高标准农田责任移交或者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

11.个别村改变农田现状和用途。

(二)村级债务管控化解等方面

1.对农村共享贷监管不及时

2.部分村级债务数据不够真实、准确。

3.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

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截至审计公告日,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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