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常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汉寿县2021年至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和2019年1月至2024年7月村级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1至2023年,汉寿县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9.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总投资3.14亿元,已完成结算1.7亿元和财务决算0.76亿元。
2.汉寿县2019年1月末村级债务余额3.37亿元,2024年7月末2.71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1.2021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体符合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绩效目标明确。该项目强化了汉寿县农业基础设施,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该县村级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4年1月以来,县农经站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十多起,破除监督“零问题”报送。《湖南农业农村工作》简报第六期“三资”整治专刊刊发了汉寿县典型做法。
3.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重点不够突出、后期管护不到位、对农村“共享贷”监管不及时、部分村级债务数据不够真实准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1.建设规划重点不够突出,未优先安排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下称“两区”)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
2.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衔接不到位,个别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未按规定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3.县属国有企业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融资资金使用欠规范。
4.部分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5.账务处理不及时,拖欠服务企业账款,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6.会计核算欠规范。
7.农技培训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8.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违规,存在先享受商品服务或者先施工再补办采购手续现象。
9.工程施工管理不够规范,监理履职不到位。
10.高标准农田责任移交或者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
11.个别村改变农田现状和用途。
(二)村级债务管控化解等方面
1.对农村“共享贷”监管不及时。
2.部分村级债务数据不够真实、准确。
3.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
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截至审计公告日,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