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分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分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办[2010]6号),常德市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4、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和其他单位代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十二)组织审计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三)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审计局内设科室19个,直属上级单位2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 、人事科、审理科(加挂法制科)、审计执行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重大项目审计科、计划统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科 、审计技术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 、经济责任审计二科。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为市委工作机关,机关工委为市直工委工作机关。
三、部分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市审计局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包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收入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投资审计监督及审计购买服务等专项经费。
市审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633.20万元。
1.收入预算。2020年收入预算263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33.20万元,占100%;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26.51万元,增长9.42%,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26.51万元,原因是公招和校超人员增加15人,工作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预算263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20万元,占52.50%;项目支出1250万元,占47.50%。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423.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11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26.51万元,增长2.46%,主要是人员经费等增加126.51万元,专项资金增加100万元。原因是增加15人工作人员经费。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全覆盖要求,审计机关要加大购买服务力度。从而增加审计购买服务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3.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423.75万元,占92.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4万元,占4.65%;住房保障支出87.11万元,占3.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226.51万元,增长9.42%,主要是人员经费等增加126.51万元,专项资金增加100万元。原因是增加15人工作人员经费。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全覆盖要求,审计机关要加大购买服务力度。从而增加审计购买服务经费。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市审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2.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2.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4.6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58万元。
2.项目支出:市审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50万元。其中:审计购买服务经费900万元。审计外勤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期间的经费支出。大要案办案经费200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三公”经费预算41.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4.06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79.94万元,减少66%。减少原因是我局一直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的审批报销程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审计局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0年市审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7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市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80万元、车辆加油、保养、维修和会议等服务57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审计局共有车辆2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1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市审计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33.2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