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审计局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举措
今年来,澧县审计局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八不准”,倾力打造廉洁型机关,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深化“一岗双责”。澧县审计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注重完善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任务措施以及考核追责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意识防范管理制度,重新修订《澧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手抓审计业务,一手抓反腐倡廉,有效地推进了“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
二、强化多措并举。定期召开廉洁自律座谈会、家庭助廉交流会、反面典型现场会,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为扩大监督渠道,聘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20名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为审计廉政监督员,坚持实施送达审计,开展审计回访和审计巡访,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多项措施确保廉洁从审。近年来,全局无一宗行政复议诉讼,无一例违反廉政规定的现象,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三、量化责任考核。一是民主评廉。每年要在机关大会上就领导班子及个人落实责任制情况公开述廉,然后由机关党员干部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民主评定,在所有被审计单位中每年开展2次以上对审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测评。二是量化考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将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做到“软指标”硬化,“硬指标”量化;经常性开展上下班纪律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三是激励促廉。每年岗评考核中,把廉洁从审作为评先评优、中层骨干调整,推荐提拔任用的“硬件”和重要依据。近年来,澧县审计局为县委推荐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6人调入上级机关和部门工作。(澧县局 章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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