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加强审计工作考核
近日,桃源县审计局制定《2016年桃源县审计工作考核细则》,对全县审计工作考核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了明确,并发到所有乡镇和县直单位。
据悉,为加强审计工作考核,桃源县委、县政府在下发的《2016年度桃源县绩效评估方案》中,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审计工作分别拿出相应的分值进行考核。桃源县审计局制定的考核细则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从接受配合审计、执行财经纪律、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整改等4个方面的情况考核各单位的审计工作,重点考核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30%以上。考核细则还规定,存在被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私设小金库或设账外账、未执行审计决定三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审计工作考核不得分。(桃源局 陈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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