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民政“三举措”促审计整改落实
近期,津市市审计局对该市乡财政局打卡发放的四十余类涉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民政资金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操作流程不规范、人员信息有误和发放对象不合规等现象。审计报告提出后,该市民政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施行“三抓”,有效促进了全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整改落实。
一是抓严低收入认定。针对审计查出的疑点,严格按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认定城乡低保对象,切实做好个别对象认定和类别确定不明确对象的甄别工作,并针对因病、因学、因残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纳入低保不够及时等“漏保”问题,开展入户调查,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今年认定低收入对象158户395人。
二是抓实城乡低保核定。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社、房管、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加大城乡低保审核把关力度,切实做到“三严格”(严格审核程序,做到入户调查100%、民主评议100%、公开公示100%;严格经济状况收入核查,按照清理整顿工作操作细则要求进行核查;严格按照政策标准执行)和“三严禁”(严禁不调查核实、严禁不公开不公示、严禁乱开政策口子),确保各个环节都按政策法规严格执行。
三是抓好管理制度建设。出台了《津市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定期清理整顿和复查,坚决揪出人人有份的“平均保”、轮流坐庄的“轮流保”、分家立户的“拆户保”、再次分配的“拼户保”、隐瞒家计的“瞒骗保”等“骗保”人员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列入低保的“核保”人员。从严整治擅自突破低保政策界线、改变低保准入条件、扩大低保保障范围,违规将上访、拆迁、征地等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的问题;严厉惩治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二次分配、吃拿卡要、揩油抽成、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城乡低保政策在津市精准落实,让困难群众公平公正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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