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审计局强化“四个机制”提升审计效能
为推动审计职能转变,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增强审计机关执行力、公信力。近日,澧县审计局强化“四个机制”,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销号制。即对局党组的重大工作部署,年度审计项目、审计息信、审计要情、案件移送及上级交办的重点工作,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清单。建立重点工作督办销号台账,按时间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季度通报,定期销号。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履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追责问责。
二是坚持现场审计跟踪制。该局注重现场跟踪审计监督,对全县扶贫专项资金、民生项目资金、河湖水网连通生态水利工程、城区路网建设、征地拆迁、农村环境整治、县城“三改四化”等7个审计项目实行常态化现场跟踪审计。审计人员通过现场查政策、查批文、查图纸、查协议、查评估报告、查所有权证、查征拆程序、查资金流向,确保各类项目的合规性。先后对管道铺设、工程测量,树木种植、土方回填等施工现场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查错纠弊。通过现场审计,不仅提升了审计工作效能,而且保障了工程质量最优化,资金效益最大化。近几年,该局对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实现跟踪审计全覆盖,现场整改率达95%。
三是规范审计行为监督制。近年来,该局逐步建立健全审计行为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审计机关自我监督、上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等。首先是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八不准”纪律,要求局党组成员,正人先正己,带头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其次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修订完善《澧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梳理审计权力运行流程,绘制审计工作流程图,使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相互制约,提升重点环节风险源头防控效能。再是开展审计回访,公示审计纪律,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审计干部廉政跟踪卡》、聘请廉政监督员等形式,监督审计人员言行,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审计权力的有效约束,确保审计干部不越“雷池”,不乱“章法”,不碰“红线”。
四是机关内部管理激励制。结合本局实际,构建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增添履职动力。建立常规性的奖励、表彰、评优办法,以优秀审计人才评估标准,鼓励干部职工搞审计技能开发,设立争先创优奖励基金,对审计能手、审计工匠予以重奖。逐步实行量化管理,使干部管理由“软指标”变成“硬约束”。形成促使审计干部争先锋、作示范、当表率、奋发向上、人人思进、个个争先、事事求成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提升审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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