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
近日,桃源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多项措施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桃源县审计局针对近年来审计中发现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提出了“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的审计建议。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从管理体制、计划审批、建设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县级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组织管理,村级主体实施”的管理体制。由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行业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审查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资金来源、监管工程质量及资金等,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工程报建、现场协调、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项目竣工后期维护等工作。
二是严格计划审核。规定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政策、遵循发展规划,对有资金来源的项目方可实施建设。对资金来源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村级工程项目按总投资额大小实行分类申报审批,确保村级项目建设做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
三是规范建设程序。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先批再建,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可研报告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前期工作。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许可、施工建设、工程质量、预算结算、竣工验收等程序。
四是加强闭环监管。村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按“四议两公开”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根据投资额大小,由不同的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开展结算审计。乡镇(街道)每月收集各村(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立台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村级工程项目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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