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落实预算决算审计制度规范乡镇、村(居)投资建设行为 来源:市审计局 2014-05-07 16:46 字体:【小 大】 为规范乡镇、村(居)投资建设行为,桃源县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规范乡镇、村(居)投资建设行为的通知》,要求乡镇、村(居)投资建设项目落实预算决算审计制度。 通知规定,项目建设前,需进行预算评审;竣工验收后,需进行决算审计。通知还明确,乡镇、村(居)单个项目投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乡镇财政所负责对项目资金概算及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单个项目投资30万元以上的,由乡镇统一汇总,报常务副县长审批后,由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进行预算评审和决算审计。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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