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三公经费”监管
2012年以来,澧县审计局对该县60个正副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县直单位42个,乡镇18个)的财政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公务招待费超标、公用车运行费支出过大、“三公经费”支出未及时公开等问题。该局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 “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的审计建议。今年4月中旬,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控措施,力争实现“比去年公用经费压减20%”的目标,全力打造节约型政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三公经费”支出管理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核定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指标,制定“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定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采取集体会签方式负责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监督。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要根据相关的财经法规、县委今年1号文件和政府去年1号文件精神,制定好管钱管物、用钱用物的规章制度,要定期集中审批单位支出。杜绝“一把手”直接签批支出票据。“三公经费”支出要做到公开透明、监督到位。三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要结合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提高“三公经费”支出透明度,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建立“三公经费”国库直接支付制度,严控报销虚假发票,财政对“三公经费”使用按序时进度进行监督,对突破标准使用的单位及时停止拨付。四是严格追究责任。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要一查到底,特别是“三公经费”超标的单位,不仅要进行经济处罚,还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三公经费”超标严重的单位列为“三公经费”重点监控对象,随时检查审计,整改到位后才能解除。
(澧县局 周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