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审计局三措并举“把脉”纪委述廉评议对象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运行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近年来,津市市审计局根据市纪委出台的《津市市乡科级党政正职向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制度》,三措并举积极配合,“把脉”被审计对象。三年来,该局共完成纪委述廉审计项目18个,4人被诫勉谈话,1人移交司法机关。
一、成立组织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局机关成立了纪委述廉评议审计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中层骨干为成员的工作机构。打破股室界限,优化审计力量配置,让具备较高审计业务能力人员组成审计小组。
二、做实审前调查,详定审计方案。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采取座谈、公示举报监督电话等方法展开审前调查,在必要时延伸至家庭及外围人员,使其第一手资料全面、真实。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围绕审计内容,结合“三权”运行情况,明确审计目标,编制出科学、翔实的审计实施方案,使其审计程序规范,可操作性强。
三、突出审计重点,严控审计质量。纪委述廉评议对象的审计,以经济责任审计为基本,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检查和评价。在审计中,在做好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的同时,还对有关重大决策程序及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进行审计,以确保审计报告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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