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审计力促民政资金真正惠及于民
近几年,澧县审计局对用于城乡居民低保对象的生活救助、农村分散供养和农村敬养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生活救助、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和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等民政资金,实施了全程跟踪审计,并于去年年末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规范民政资金管理的审计要情,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批示,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一是规范民资使用范围。对下拨的各类民政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不得将民政资金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不足,不得用于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或干部职工的福利发放等,确保民政资金实实在在地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二是严格民政资金的发放程序。要严格规范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程序,重点放在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环节。坚持乡镇、村两级张榜公示,实行阳光操作,保证资金发放的公平、公正、公开。民政资金一律实行打卡发放。无法实行打卡发放的特殊困难对象,由各乡镇民政所将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到人,现金发放必须附特殊困难群体签字花名册,严格坚持“谁发放、谁负责、谁领款、谁签字”的原则。三是强化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健全定期核查制度,要求县民政局对各乡镇享受各类民政补贴人员的变化、民政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核查,组织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类民政资金进行专项督查,对挤占、挪用以及贪污、侵占民政资金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澧县局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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