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审计局 “免疫”临时机构财务管理
近日,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财务管理等工作,决定出台《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这是该区审计部门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及时向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的结果。
年初,该区审计局针对区政府征地拆迁中心工作任务重、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也相对较多的客观现实,积极组织专门力量,对征拆办、控违拆违办、安置办、农民集中建房办等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查证的问题,在进行处理的同时,及时向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作了专题汇报,建议出台专门的《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审计情况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办召集财政、审计及相关单位专题讨论制定临时机构长效机制管理办法,直接促进了该办法的出台。
《办法》突出三条规定:一是各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杜绝开支随意性。要定期开展监察和审计,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性和科学性。二是各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办事,3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由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要严肃财经纪律,工作人员有违反财务管理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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