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审计力促民政资金规范管理
近年来,澧县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挤占民政资金行为的发生。
一是专项民政资金严格管理使用。该局针对民政资金政策性、及时性、针对性、专用性强的特点,派出专门审计组对民政经费重点城市低保、救灾救济、特困救助、五保供养等专项资金进行动态监督。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对各类专项资金全部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打卡发放。去年该县城乡低保27600人。发放低保金1574万元,发放五保供养金407.9万元,对69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04万元,发放退伍军人补助金177.8万元。
二是财务审计和审计调查两手抓。该局在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账面审计的同时,还经常会同县民政局内审人员深入到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审计调查,核查民政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走访座谈,摸清底数,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通过排查,对投资574万元,改扩建面积11905平米的7所敬老院进行实地审核后,作出了投资审计结论。
三是细化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县民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健全了民政资金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规定对于救灾储备物资的采购及各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都要纪检组长直接参与,每笔开支、每张发票也要经纪检组长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取、兑付民政资金和按要求收集、整理原始凭证,分科目建账,并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乡镇建立民政资金专户,单独设账,分散核算,局机关内审人员对乡镇民政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四是主动接受部门及社会监督。该局对各项民政资金进行定期审计监督,对救灾救济、特困救助等金额大、涉及面广、群众广泛关注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审计要情》形式及时向县人大、政府报告,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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