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经济责任审计四项举措推进问责
日前,常德市召开纪委全会,对8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该市审计局在会上对被审计责任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逐一进行点评。会上所有单位感受到强大压力,市纪委将根据评议结果对部分单位开展公开问责。几年来,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问责为抓手,不断强化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完善评价体系,界定内容全面问责。出台了《常德市领导干部任期经责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建立了审计评价的“四五六”模式。即四个评价等次:好、较好、一般、较差。五项评价内容:所在单位(地区)总体发展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个人遵守法规纪律情况。六个评价标准:运用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结果,量化综合性经济事项审计评价标准;运用百分比,量化可比性经济事项审计评价标准;运用法律法规,量化程序性经济事项审计评价标准;运用差错率,量化会计基础性经济事项审计评价标准;运用“一票否决”,量化敏感性经济事项审计评价标准;运用民主测评,量化廉洁性经济事项审计评价标准。《办法》实施以来,对172名领导干部给予了“一般”或“较差”的评价。市委组织部根据审计评价,实施诫勉谈话12人。
二是配合专题述廉,任中审计公开问责。积极配合全市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将述廉对象纳入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市纪委巡视组进驻巡视单位的同时,派出审计组对述廉对象同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出具专题报告,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对损害群众利益,浪费国家资财,片面追求发展速度,一味追求政绩的行为公开问责。实施以来,共有53名领导干部被纳入述廉范围,接受了市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质询问责,其中县市区党政正职15人。
三是实施刚性交接,离任审计跟踪问责。出台了《常德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消除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这个监管盲区。《办法》从交接形式、交接内容、交接对象、交接程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离任领导干部必须在收到《常德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做好财产盘点、账目清理、资料整理、物品归集等工作,填写《常德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移交接任领导干部。并对移交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离任人接受审计后,凡是离任交接事项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符的,由纪检监察、组织、审计部门进行跟踪问责,追究责任。
四是深化结果运用,部门协作联合问责。出台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实施办法》、《审计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规定,形成了高效的协作机制。近三年来,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召开联席会议22次,通报、交流违纪违法线索216条,协商处理移送事项32起。全市共移交案件27件,28名领导干部受到撤职、降级及其他处分。通过《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表》,向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集中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12次。同时,将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市绩效办对市直部门的年终绩效评估体系,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组,对当年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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