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突出重点抓好医保问题整改
医疗保障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为了进一步提升医保工作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汉寿县医保处切实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注重从医保参保等环节入手,强化对问题源头进行重点管控,确保国家医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内部清查。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县人社局监督股和县医保处共同组成医保清查小组,制定清查方案,在审计局的指导下,对2014年和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情况和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是否存在重复参保参合。
二是加强外部衔接。为了切实执行居民医保的各项政策,县医保处采纳了审计局提出的工作建议,与县新农合办形成了长效的协商机制,统一了参保缴费标准,完善了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待遇标准和联动管理办法,在信息无法共享的情况下,尽量对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存在的矛盾加以协调。对自愿参保的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及非从业城镇居民、村改居居民通过县政府来规范,统一纳入到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有效防止重复参保和重复报销,起到了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纠正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代办监管。根据审计局的建议,为避免乡镇和各代办机构为完成任务而人为扩大参保覆盖面,对于2016年居民医保的参保扩面工作,对各乡镇单位只给定一个指导性的基础数据,不再下达参保任务;代办单位只能办理本辖区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不得超越范围办理,否则,责令退回,不得领取医保代办费用。
四是加强业务稽查。增加业务稽查人手,整合居民与职工医保稽核力量,重点对民办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入院、诊疗、出院、结算等情况分阶段进行突击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城镇居民医保“首诊制”,县外治疗“报告制”,意外伤害“调查制”、特殊门诊药店定点“招标制”等检查和控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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