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农合办积极落实审计建议确保参合农民利益
澧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积极落实审计建议,不断强化管理,创新思路,出台了六条新举措,稳步推进了新农合制度建设,使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不断提高。
举措之一是修订完善了《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优化统筹了补偿方案。一是各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进一步提高,参合居民县内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市内三级医院、市外定点医院60%。二是将部分不能在年末统一参合的居民纳入了保障范围。如新生儿一出生便可即时参合并享受补偿政策,今年已为187名新生婴儿办理了参合手续;复转军人及婚嫁迁入人员在办理户籍手续后即可缴费参合,并在三个月后开始享受当年新农合补偿政策。三是提高了部分特慢性病门诊限额标准。即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限额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了2万元;肺结核门诊化疗由定额补助200元提高至1400元。
举措之二是开展了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启动了农村0-14岁参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免费医疗救治试点工作,目前已对本县的16名先心病患儿成功救治,并享受了手术费用新农合全额报销的政策,共支付补助金35.20万元。
举措之三是扩大了普通门诊统筹试点范围。在全县范围内将乡镇按区域分为6片,每片区选择1家村卫生室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单位。选择了1家拥有20个分店的社会药房作为普通门诊统筹、特慢性病门诊试点单位。此举方便了农民就近就医。
举措之四是建立了重大疾病筛查制度。一是按参合农民人均1.5元的标准设立了大病筛查基金,结合全县大病发病情况,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周期性普查相结合的筛查机制,积极开展了农村重大疾病的筛查。二是对农村0-14周岁先天性心脏筛查和救治工作。现已筛查参合儿童94659名,复筛528例。
举措之五是国家基本药物纳入报销范畴。另外,按参合农民人均8元的标准设立了一般门诊诊疗费基金,除中心卫生院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按上年度年报门诊总量总额预付,一月一结算补偿方式。
举措之六是建立了“五查五核”制度。即查病人,核实参合身份;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住院指征;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查病历,核实有无“挂床住院”;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审核中若发现不符合新农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直接从拨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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