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审计局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石门县委2012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证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的全覆盖,湖南省石门县审计局在考虑到局机关人少事多的情况下,积极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协审工作,并通过五种途径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
第一是通过合同方式实行总体制约。在与各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从九个方面对协审工作的纪律、审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第二是签订廉政责任状。在与中介机构征订合同的同时,也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对协审人员提出廉政要求,严格按审计人员八不准兑现奖惩,从而进一步维护审计机关的廉洁从审形象;第三是集中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签订委托任务书前,集中召集所有协审人员,学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协审人员首先从思想上实行角色转换;第四是对协审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在进行决算审计时,从看现场开始至审计结果定案,审计局均派投资室人员全程参与,严禁中介机构与施工方私自协商审核结果及其他影响审计公正的行为;第五是对审计结果实行复核制。对重大项目的协审结果,由审计组派投资室专业人员对中介机构审核的结果,进行复审,对结果偏差较大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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