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确保专项资金安全
2010年,省审计厅对桃源县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桃源县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开展全县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查工作,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到位,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一、确定总体原则和目标。清查工作以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级负责,系统推进;摸清底数,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全面规范为总原则和目标。通过全面清查,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二、明确工作任务。以清查省审计厅对我县2006—2009年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重点,清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中,项目是否按计划落实到位,项目建设是否与其他项目重复,项目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清查退耕农户、检查验收、资金发放三种花名册是否一致;清查补助资金是否使用“一卡通”,是否及时足额兑现。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纠正虚报、冒领、骗取、套取以及滞留、截留、挤占、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问题。
三、制定方法步骤。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纠风办、县监察局牵头,县林业局、审计局等六个相关县直单位为参加成员的联席会议,并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专项清查工作从4月中旬到6月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在整改总结阶段,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对省审计厅2010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问责处理。同时县直相关部门将根据清查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和办法,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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