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审计局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汉寿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汉办发[2011]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障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民主权利,局党组认真讨论,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一是在公开内容上,突出针对性。将党务公开内容划分为“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和“经常性党务工作”三个方面,并要求建立详细目录,使公开内容既符合实际、易于操作,又避免重复、残缺漏项。
二是在公开形式上,突出多样性。坚持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主要采取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公开。
三是在公开程序上,突出规范性。规定了“审计程序”、“执行程序”、“信息反馈程序”和“再公开程序”,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基本程序,确保党务公开有序进行。
四是在公开范围上,突出合理性。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最大限度地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事关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都要列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依据公开事项性质和要求,合理确定公开或知情人的范围。
五是在公开时限上,突出时效性。该局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短期公开、临时公开等公开时限,要求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紧急事项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意见不一致的事项暂缓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建设事项在决策前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六是在公开制度上,突出务实性。初步建立了责任分工、监督检查、信息反馈、资料归档等基本制度。为更好地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促进该局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审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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