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行政效能,澧县撤销了原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等机构,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日,该中心正式启动。
一是严肃进场纪律。必须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推进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涉及本单位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该中心。
二是统一运行模式。对纳入该中心的交易项目实行统一受理申报、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接受报名、统一建立财务账户、统一代收代退保证金、统一收取各项交易费后分头拨付、统一抽派专家和中介交易机构、统一组织交易活动、统一发布结果公告、统一出具进场交易证明。
三是确定中介机构。该中心选择3-5家有资质、讲信用、守法纪、无不良记录的中介机构,并由县纪委、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其资格、资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中介交易机构,由该中心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公平确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中介机构。
四是完善监督体系。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督促所有交易项目限期进入该中心,并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监督。对大型交易活动,实施全程跟踪审计监督,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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