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县长杨琦明参加县审计局座会强调贯彻“两办规定”要做到“四个确保
2月10日,石门县人民政府县长杨琦明出席县审计局全体干部座谈会,就如何贯彻中办、国办发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提出要做到四个确保:
一是确保法定审计对象审计面达100%。县直科局、乡镇、副科级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三年必审、拟提拔必审、离任必审,对那些虽为副职实际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干部也要审计,确保审计范围内的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二是确保重点突出。要围绕全县大局,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充分发挥作用;要处理好国家方针政策与县情的关系,要把握好县情与群众要求的关系,拿捏好监督与服务的度;要按县委书记的指示,每年对人民医院、中医院审计一次,以便政府掌握其运营状况,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要进行跟踪审计,关注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制定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确保审计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稳定。
三是确保审计评价客观公正。两办规定出台后,审计局要把本县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与国家规定做好四个对照,深刻领会《规定》精神,暗熟其操作程序,将现细则根据实际经验加以全面总结,严格按《规定》进一步完善审计评价体系,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四是确保审计结果运用能更有效推进。县审计局在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查准、查深、查透,把群众反映或举报事项弄明白,确保查透一个,规范一片,促进问题整改、政策落实、制度健全与管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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