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项目中审计成果应用困难的原因及对策
近几年,国家为提高各地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对于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维护政府形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们通过分析近几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资料,发现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屡查屡犯”现象比较普遍,说明当前政府建设项目审计成果应用面临不少困难,扩大和提升审计成果应用水平,不仅是审计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如何更好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维护政府形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行为的现实需要。 一、审计成果应用面临的困难 1、就同一主体来说,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缺乏有效整改措施。这个主体包括了建设项目中涉及环节中各个方面,既有业主单位,也有建设施工单位,还监理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招投标单位等。资料显示,这些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在审计报告等资料中都在所反映,却并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2、历年审计集中反映的问题依然存在。分析近几年政府建设项目审计资料,集中反映的招投标不规范、工程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肃等问题不仅没有解决,有的方面还呈加重趋势。 二、原因分析 1、建设项目审计大多是“秋后算帐”,影响审计结果的约束力。目前开展的投资审计,大多数是事后审计,降低审计结果约束力。有的审计项目已经竣工或者已经投入运营,至于项目在决策、计划、预算以及可行性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利因素则无法进行审计和评价。有的项目即使查出违法违纪问题,也因事过境迁,既无法挽回经济损失,又无法追究有关人的责任,这种“马后炮”的现象在审计中相当普遍。同时,对多数业主单位来说,政府投资项目不可能连续进行,项目建设具有唯一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他们来说明显滞后,对某一项目中存在的个体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不会作太多追究。 2、审计信息流动相对单一,使审计结果指导作用不大。审计报告等审计活动中产生的能够反映各类问题的审计信息是审计成果的重要载体,这些信息知晓范围和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了审计成果运用水平。当前,在建设项目审计中所产生的审计信息大多与审计机关与被审单位的互动,审计报告等审计活动中产生的能够反映各类问题的审计信息知晓范围也相对狭窄。即使审计发现的一些突出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于缺乏良好沟通渠道和平台,审计结果对提高项目管理产生指导作用并不明显。 3、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缺乏协调,弱化了审计监督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除审计外,财政、监察、发改委等职能部门均有监管权。出于本部门利益,各职能部门大多各行其是,多头管理,有时还相互扯皮,难以形成合力。同时因为监管部门多,彼此协调不够,易出现监督内容重复,监管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4、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相对薄弱,使少数审计质量也差强人意。一直以来,审计机关由于受到编制限制、审计技术制约等原因,审计力量相对不足一直是县级审计机关建设的瓶颈,同时,社会各界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审计实践中,虽然经过全体审计人员地不懈努力,扩大了审计的影响,也得到社会的好评和各级党委政府肯定,但也不容否认,在审计实践中,或多或少存在任务观念,确实影响到一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效果,对发现的一些问题精力也没有深入下去,只能点到为止。同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涉及到多专业和多学科,要求审计人员不仅懂得财务和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具备经济管理、社会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基层审计机关缺乏复合性审计人才,难以满足综合性强、层次高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造成部分审计项目审计质量不高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三、审计建议对策 1、实现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共享。分为二个层面,一是在行政机关内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共享平台,把审计信息及时公布,便于部门掌握相关信息,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二是把审计中发现项目相关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相关方及其主管部门,以便掌握整改情况,并根据整改情况视情采取措施。同时建立相关方的数据库,这便于全面掌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运用及管理现状,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隐患,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也便于督促相关单位有效发挥内审作用,完善内控机制,自主堵塞漏洞,有利于形成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上下监管、内外联控、立体监控的监督体制,实现审计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前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关口。要改变以往传统的审计方法,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针对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额大、控制环节多以及审计力量不足等特点,按照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突出重点的审计思路,根据不同的建设时期,确定不同的审计工作重点,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把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做在项目开始之时,贯穿于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决算等建设全过程。 3、转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思路。从“审、帮、促”的原则出发,变“审计查处”为“审计服务”,帮助建设单位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加强管理。建设单位中经常发生综合计划、工程管理、基建财务等部门各行其是、配合不力的现象,造成项目招标、合同签订、资料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审计要通过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中,促使其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以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部门协调。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成果运用水平,必须搞好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理顺监督体系。审计部门要加强同财政、计委、监察等监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与监督合力,防止出现各自为政、重复监管等现象,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力度。同时,各监管部门要重视审计所反映的问题,把审计结果作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重要参考。 5、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质量。审计人员要增强创新能力,要能够从与财务审计不同的角度观察和发现政府投资领域里存在的问题,善于从大局出发,从宏观的高度去看待和解决审计查出的问题并从深层次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审计人员也确立绩效观念,提高绩效审计的水平和技能,能够对政府建设项目形成科学的有价值的评判。审计人员还要增强学习能力,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法律、工程、造价、经济管理、计算机、外语等相关知识,以适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需要,提高审计质量。 (王秀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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