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发票列支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今年,临澧县审计局在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用虚假发票列支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改变发票商品内容,张冠李戴,把不符合报销的支出变为可以报销的支出。如在对某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在某购物商场多次开具金额较大的“办公用品”发票,经查实为公款送礼支出。二是通过个体私营企业主获取几张联号发票分开列支。如某单位从某个体私营企业主开具的7张连号购货发票,日期前后颠倒或印章先后不一。三是通过税务部门代开的没有真实交易的发票列支单位的礼金费用。四是通过内部往来票据、自制票据和白条等列支单位过年过节向有关部门请客、送礼、送物等费用。
虚假发票列支不仅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而且滋生腐败,因此审计人员在今后的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对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审计。
一是对实物或合同进行核对,根据发票数量核对是否有实物存在,包括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新旧程度,根据购买量与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分析,判断发票真伪。对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和发票的真伪。
二是对发票内容涉及的培训费、咨询费、会议费、办公用品等事项,特别是金额较大,多次使用同一单位发票的,要与银行、税务部门联系,核对是否将资金打入发票单位,并配合座谈走访等方法核实发票的真伪。
三是核查发票要素情况。对发票要素不全,开票内容及印章故意模糊,发票代码不同,收款付款单位不同的,要同税务部门联系取得虚假发票鉴定结论,并限定经办人员立即补开发票手续。
四是加强对单位财会人员财会知识的培训,普及税收政策知识和发票管理知识,提高发票的鉴别能力。
五是对于弄虚作假、虚构交易,以虚假发票报销,骗取资金,套取现金,证据确凿的,审计人员要严厉查处,重大线索向纪检、司法部门做好移交、移送。(临澧局 刘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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