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牵出多人违纪违法被查处
今年,石门审计局在对该县壶瓶山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镇人大副主席覃某等人涉嫌经济问题并移交县纪委,目前,该案已有1人被“双规”,1人被“双指”,1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并退还违法所得21万余元。
石门县局对壶瓶山镇党委书记张国珍、镇长屈省武2001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中发现该镇财政所财政专户资金帐户从县电力局汇入农村电网改造资金300多万元,全部用白条支付给该镇农村电网改造办公室(临时机构),审计人员对此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发现在此项资金支出中有大量的白条,且所开据的餐费、租车支出数额大,审计组认为存在着严重的违纪问题,并涉嫌有个人贪污行为,随即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局党组讨论决定移送县纪委进一步查处。
县纪委于4月12日决定对原壶瓶山镇原人大覃某就“负责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4500元”的问题立案查处。经查实,覃某采取虚列农网改造转运费的方式贪污公款32000元,采取收入不入帐的手段贪污公款20000元,采取虚列支出的手段贪污公款8000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非法占有公款12500元。覃某共计贪污和占有公款162400元并全额退回。
另一涉案人员、网改办会计许某贪污公款7866元也己全额退回,其他问题由壶瓶山镇纪委立案查处,现已退还非法所得4万余元。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镇在网改过程中,因线长面广,大部分辖区人户稀疏且交通不便,在立杆方面,采取了加大杆距减少电杆数量、将水泥杆换为木电杆的办法节省了改造费用,但高某等人仍以原方案向电力部门报销了电杆费用,涉嫌诈骗,5月28日,石门县公安局决定对高某立案侦查,现进在侦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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