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建立专项资金预防腐败监管机制
安乡建立专项资金预防腐败监管机制。今年,安乡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和规范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了以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组成的重大项目资金工程预防腐败工作监管制度。该制度重点完善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备案制、前期工程审核制、招投标全程监督制、合同管理监督制、工程监理监督制、预决算社会化制、资金专项管理制、项目管理台帐、管理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监管制等十项监管制度。同时,为加强监管还采取全程跟踪监督,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地查错纠弊,较好地整合了行政监督资源,进一步发挥行政监督在经济建设中的防范和预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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