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打造阳光交易平台规范政府采购
今年,石门县针对审计发现的本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交易场所过多分散、主管部门各自为政、公共权利部门化个人化、企业恶性竞争等一系列问题,投资150万元购买全套监控设备及办公设施,建立了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了以县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并颁发了《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自7月1日起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进行的工程建设、货物与服务采购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均应集中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行。该交易中心安装有录像和变声系统,交易活动的全过程均被监控录像,实行阳光交易,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相互之间不得见面,整个交易过程均实行全封闭式运行。该交易平台的成立规范了该县的交易行为,有效地预防了腐败,同时也是创建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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