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建设局五项措施强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
今年来,澧县建设局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制定五项措施强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澧县建设局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澧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澧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定明确建设项目重大开支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项目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同时,该局每年邀请县审计局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建设资金使用结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所有建设项目资金由局财务统一管理。拨付资金坚持按照年度计划、预算和工程进度拨款。严禁项目实施部门以大额现金预付工程款、材料设备款、结算工程款,杜绝白条抵库。做到每项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且在竣工验收前工程进度款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各种款项的支付严格按合同执行。去年该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758.5万元,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06.76万元,全部实行银行专户监管,专项用于廉租房支出。
三是强化质量监督。今年来,澧县建设局坚持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邀请各级专家讲课,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监理人员和局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建立起了定期学习、定期检查、定期评比通报的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项目验收。对建设工程实施投资验收审计制,工程完工审计局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凭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书报账结算。为配合决算审计,县建设局对资金实行了按比例分期拨付,按审计价款总额的10%留足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质量无问题再予拨付。同时落实建设项目公示制。对项目建设投资情况、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单位、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面向各界公布。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该局建立了“一把手”对工程招标公正廉洁负总责和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做到项目投资、招投标条件、中标结果、工程预决算“四个公开”。每项工程都有审计结论书和永久性档案,有效防止了假资质、假施工合同、假招投标以及“买卖工程”的转包行为发生。今年县建设局已将下属规划局2人暗箱操作,违规发放规划许可问题移送县纪委立案查处。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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