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审计局荣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近日,汉寿县人民政府授予县审计局“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2011年,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汉寿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稳定、安全、和谐为目标,以创建“平安机关”、“平安股室”、“平安家庭”为主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优异成绩。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军为组长,其他七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运用宣传栏、网络等形式宣传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义、目标、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认识,增强他们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是加强管理,成效显著。通过修改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确保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改造办公楼、住宅楼水电线路、管道,配备防火防盗设施,为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逐步增强,机关内部平安稳定、团结和谐,无民事纠纷、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实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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