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从四个方面改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一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根据乡镇和县直单位不同情况,从经济指标(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效益性情况,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个人执行财经法规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等5个方面12子项,分别建立了详细的评价标准,每项评价又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以县委文件形式下发,使之有章可循。二是实行评价等次结果集体审定。成立以分管领导、经责室负责人、法制股长、办公室主任参加的经济责任评价等次审核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按照标准集体确定具体等次与综合等次,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三是推行评价等次结果告之制度。审计组根据集体审定结果,填写评价等次表,作为交换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被审计对象见面。并规定无原则性错误,评价等次不予复议。四是加大公告与情况通报力度。每年,选择部分评价等次好与较差的项目,在媒体上公告。同时,每年底的全县骨干大会,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临澧局 辛玉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