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建立水利资金审计监督长效机制
澧县审计局把加强水利资金审计监督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狠抓水利资金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一是建立水利工程监督机制。县审计部门与县水利局内审机构共同建立审计联合工作制度,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水利建设资金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审计人员对去年该县投入的水利建设资金7530万元,进行现场跟踪监督和竣工决算审计,对发现的水利建设投资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实行经济责任年审制。近年来,该局对县水利系统的16个二级单位“一把手”做到凡离必审。重点核实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债权债务、固定资产购建处置、综合经营收支、财务预决算执行、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廉政规定等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审计评价。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接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是强化违纪违规问题查处机制。该局紧紧抓住资金流程这条主线,从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有效地防止和纠正挪用、侵占水利资金问题,坚决揭露和查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去年对县水利局自立项目收费13.5万元、用不合规票据支出32.62万元以及大额支付现金20万元的问题作出了审计处理。
四是落实审计建议整改责任制。该局在审计结束后,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继续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抓落实,促整改。重点对专项资金专账、专户管理和基本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两次检查,督促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有效落实。(澧县局 章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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