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局“三个强化”抓信访举报促稳定践行科学发展观
针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总结出来的对稳定重视不够的问题,石门县审计局狠抓审计信访举报工作的落实,并提出“三个强化”措施。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为妥善处理信访案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局机关提出四点要求,首先是审计进点前张贴公告,让干部群众知晓信访举报权;其次是认真做好审前调查,掌握信息或动向;第三是凡有审计信访举报必文字回复;第四,对上级审计机关、县委县政府等交办的信访举报,在正确运用已有审计结果的前提下,综合项目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审计。对来自各种渠道的信访举报,按股室职责分工落实,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审计项目质量评比和个人年度评先内容。
二是强化配合。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建立第一时间汇报制、局业务会议分析制、领导拍板交办制,对确需交办的案件线索,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分别进行移送处理。局机关对发现提供线索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故意隐瞒而又经纪检等部门查实的知情人追究责任。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强化社会保障资金、涉农资金及各项惠农专项资金等群众高度关注的审计监督。局规定,凡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投资项目审计、民生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必须及时各相关县级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石门局 曾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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