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管理工作亟待规范
近年来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全面履行职责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从目前颁布实施的各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来看,在对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方面还存在监督盲区,导致许多任期经济责任难以界定:一是未完工或未结算工程建设项目潜在负债难以核实,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资料交接不清,导致账外资产循环或资产流失,责任难以界定;二是招待费等费用支出隐而不报或财务会计账务处理不及时,导致后任前任招待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债务难以区分;三是离任时收支暗抵,遗留问题后任“捡账”,责任难以界定,造成积重难返的恶性循环;四是离任时重要经济事项及档案资料不交接或交接手续不清,人走资料丢失,造成经济损失或不稳定事件发生,责任难以认定。
为客观公正地界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实事求是地反映领导干部实绩,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尽早将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管理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范畴,其交接的内容可以从管理工作事项、经济工作事项、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工作事项等方面予以规范,以此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确保让领导干部“走得清楚、接得明白”,才能做到“人走物交,官离账清”,保持干部在异动后工作的延续性。 (石门局 谢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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