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四个转变 降低行政成本
审计发现,党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不计成本、不讲效率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且呈上升趋势。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除执政能力和水平不高,缺乏科学、完善的决策机制外,更重要的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依法行政观念较为淡薄。如何降低行政成本?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实现四个转变:
一、评价方式由单纯业绩考核向业绩与成本考核并重转变
一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部门要改变以往主要以经济指标考核评价单位和干部政绩,过多注重行政结果,不注重行政成本耗费的做法,把行政成本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辩证地对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评估;二是科学设定行政成本控制目标。围绕行政单位及领导各自行政的主要职能,以行政成本与行政效果的比例大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基本标准,综合评价行政工作的绩效和领导干部的政绩。三是注重行政成本监控。在开展审计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时,注重绩效审计、成本评价,尤其注重隐形行政成本的评价,切实将行政成本纳入审计监督的全过程。四是充分运用考评成果。可将评估结果与干部职务升降、奖惩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广大干部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的自觉性。此外还可以建立公民参与评价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制度,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群众公认度。
二、检查方式由单纯财务收支向绩效与财务收支并重转变
一是转变审计方式。要正确处理好绩效审计与传统审计的关系,由单纯财务收支为主转向绩效与财务收支并重。审计中要侧重成本效益的分析,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从政府开支的成本——效益、成本——效果角度,衡量其物质资源、人力资源配置与消耗的合理性、有效性,反映政府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匹配性。审计时,把各部门、单位的可控成本、不必要成本过高的问题列入审计重点,严厉查处在办公费、招待费、水电费、汽修费等支出方面铺张浪费和效益低下的问题,加大审计结果公示力度;把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压缩成本费用,作为审计整改重点,帮助被审计单位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行政监察部门不仅要监察是否依法行政,更重要的是考查行政执行的效能如何,要通过开展政府效能监察揭示个别政府部门好大喜功,决策不当,脱离客观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从源头上发现和揭露腐败现象,以促进党风和政风的好转,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三、管理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审计表明,目前各单位较高的行政成本其实大多与粗放式行政管理有关,忽视从细小环节着手,如会议费、接待费、小车费、电话费等这些公务支出,往往隐蔽较大的隐形行政成本。为此,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的成本意识,树立行政管理的效益观念。二是关注细节,小处着眼,讲究办事成本。突出抓好日常接待和水电、小车及办公用品标准测算和消耗,大力改进办公方式,努力节约办公成本,争取以最小的管理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努力克服各种跑、冒、滴、漏现象,用平时形成的节约的好习惯培养优良的节约作风,努力打造“节约型”机关。三是健全监控体系。建立内外结合的监控机制,强化内部审计和目标管理,适时对行政管理细节上的耗费加强控制,同时让人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新闻媒体、广大公众全部加入对行政成本的监督中。
四、监督方式由重点监督单位向重点监督人转变
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既要对监督机关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又要对管理者和被监督对象进行监督,监督方式要由重点监督单位向重点监督管理者、监督者和责任者转变,避免依法行政的不当行为或行政舞弊现象的发生。一是对管理者实行责任追究制,使其做到有法必依;二是对监督者实行责任追究制,使其做到执法必严,若有不当或不作为,必须受到问责和追究;三是对违法违规者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行政机关及管理人员依法行政,不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汉寿局 赵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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