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机关接受捐赠的资产要加强监管
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在招商过程中接受私营企业老板馈赠物品的现象较多。这些物品小到几百上千元的办公设备、大到几十万元的小汽车,物品收到以后往往不作财务核算处理,不记录固定资产备查账簿,而由单位少数甚至个别领导使用,笔者认为这类资产如此管理存在一定的隐患和弊端:一是形成账外资产,且资产所有权属不明晰,资产容易流失。二是不利于廉政建设,容易滋生权力腐败。接受捐赠的背后往往是集体利益的损失,私营业主在慷慨解囊的同时,追求的是更大利益的回报,政府权力的天平在此时就会发生倾斜,有失公允。
笔者建议相关部门要对此类资产加强管理。一是对行政单位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接受馈赠的物品均应作为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二是对已接受的这类物品要进行跟踪监督,不得随意变卖处置;三是出台相关规定,健全监督机制,真正落实单位和领导干部廉政申报制度,对凡是接受贵重高档物品的事项,规定应有监督部门参与,以证明其来源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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