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健全四项监督机制
澧县民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健全四个方面的监督机制,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
一是群众监督。去年该县城镇低保人数为17600人,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359万元;农村低保10001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15.7万元。对699人给予104万元的医疗救助;所有发放金额都实行了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收社会监督。二是行政监督。县民政局对所有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都建立了台帐,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减少中间环节。并随时接受审计、监察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内审监督。县民政局内部审计小组对下拨的各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定期跟踪审计。去年他们还聘请专业人员对投资574万元、扩改建面积11905平方米的17所敬老院进行投资审计,核减工程款50多万元。通过内审人员对低保对象的年审排查,清退生活标准已超过保障线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293户,1079人。四是社会监督。该局聘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进行监督,同时对各类灾害救助、农村特困群众的住房救助以及对全县2793名退伍军人享受定期补助的情况,通过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确保了每笔社会救助资金不被挪用、占用、乱用。(澧县局 黄莉波 章方财)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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