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审计局加大力度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06年以来,常德市审计局积极调整思路,改进方法,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两年共对273个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35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1.55亿元。经审计确认,履行经济责任综合评价好的21人,较好的234人,一般的17人,较差的1人。为加强干部监督,促进市县平稳换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大力整合审计资源。一是重点项目集中审。对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这类涉及面广、审计难度大的项目,集中骨干组成财政、财务、专项资金和综合考察四个分小组,将县级财政决算、重大工程投资、专项资金和重点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一并进行,统一方案,分组实施,综合评价,保证了重大项目的及时完成。二是日常项目分散审。对组织部门日常安排的项目,统筹管理、分散安排。结合管辖范围和职能将项目落实到相关科室,经责室负责重点项目的审计和业务指导,确保实施的步调一致。三是跨区项目联合审。对被审计单位及对象均属县域管理的项目,采取市县联合审计或授权审计的形式,市局负责一线指导、质量跟踪,区县审计局负责组织现场审计,结果报告统一报市局经责室审核后,以转呈形式报组织部,案卷由县局归档。四是追加项目调剂审。对临时追加委托的项目,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各业务科室工作状况,见缝插针安排,保证了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切实提高审计质量。一是加强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审核签批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方案)和审计结果报告,亲自参与重大项目进点、交换意见和审计结果报告审议会。二是规范行为,严格操作程序。统一执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和《常德市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严格按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实施,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审理制度。三是改进方法,规范作业文本。该局总结推广了“三听三看三比较”的现场审计方法(听被审计单位情况介绍、听被审计责任人述职报告、听群众反映,看财务会计统计和相关单位财务检查结论等资料、看会议记录、看工作总结,任期末与任期初比较、同行业比较、计划目标责任指标与实际执行结果比较)及“三观评价法”(宏观看决策、中观看管理、微观看自律),制定了一套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文本,共18项,为审计人员现场作业提供了方便。四是统一归口,集中上报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综合评价表格和相关情况说明,全部由经责室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统一数量,归口上报,及时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保证了审计资料报送的有序性和规范性。
三、深化审计结果运用。组织部门在干部使用中,坚持无审计部门审计结果报告,不作最终结论,没有审计结果报告,不行文安排,严格执行先审计后任用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移送问题线索的查处,对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违纪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责任人分别作出解释和答复,或接受人大代表的当面咨询。如2006年,市人大组织8个政府重要组阁单位领导干部述职时,全面通报了其经济责任履行结果,并就有关问题接受了人大代表的咨询,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廉洁从政。同时,不断扩大审计结果公开面,审计公告15次,会议通报6次,媒体宣传报道22次。为了维护财经法纪,规范干部行为,该局还从微观审计入手,不断加强宏观分析,通过对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如针对招待费支出过大的问题,提出了合理调整招待费制度、控制消费性支出的建议。针对预算不科学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管理的建议,分别得到市纪委、人大的采纳。市纪委为此组织了招待费支出专项检查,拟制定新的招待费开支标准。针对审计反映的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市人大出台了《关于城建资金和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议意见》,市财政也出台了《常德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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