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审计局开展定期财政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服务大数据审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审计电子数据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完成审计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效能。日前,汉寿县审计局精心组织、积极行动,财政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进展顺利。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根据审计署要求,自2016年起,每年1月和7月要分别报送上年度全年和本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数据,并会逐步将采集的电子数据范围扩展至社保、扶贫、工商等领域。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该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数据采集”领导小组,积极与财政等部门对接,强化宣传、沟通,取得理解、配合,同时就首批报送的财政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电子数据报送内容、时间和范围提出了要求,确保采集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
二、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根据安排,此次数据采集范围由系统建成至2015年年底,涉及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业务报表数据等。为确保数据采集、传输、报送等各个环节安全,该局安排1台专用采集计算机,分别部署Oracle和Sql Server采集环境,并配备大容量传输介质,执行物理隔离举措,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以及审计保密纪律,做到数据专人管理,专人报送,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数据采集报送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需要,服务审计监督全覆盖。该局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技术支持,认真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将“大数据”审计的思路和方法运用到今年的审计项目上,促进该局数据采集、分析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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