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强化经责审计五条措施见成效
2015年,临澧县审计局认真落实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着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大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力度,推进履职尽责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为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建设幸福美丽新临澧做出了更加积极的贡献。全年受组织部门委托,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3个,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31条,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项。
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突出了五条措施:
一是完善任中审计制度。认真落实中央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组织、纪检等部门的联系,制定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把有计划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县人大工作评议审计和县纪委述廉评议审计结合起来。按照“离任必审、机构重组必审、连续任职达到3年必审和领导交办必审”的原则,有重点地确定审计项目,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内容。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注重被审计干部任期内经济工作业绩的真实性、决策的合法性、依法行政的合规性、各项工作的效益性和理财用财、聚财的廉洁性。
三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强化审计人员的理论学习和知识更新,把“三严三实”作为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坚持讲真话、报实情、重实绩、求实效,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效果。探索实施“三责联审”制度,把离任交接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力补充,参与搞好交接实施,减轻项目压力。
四是创新科学评价体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证据、依法认定,准确、全面、独立、谨慎的原则,按照审什么评什么,分清直接与间接、集体与个人、故意与过失、前任与现任的界限,做到评价用语准确、措辞恰当、是非分明、责任明确。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积极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五是提升结果运用力度。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优势,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公告落实,提升结果运用力度。通过审计,该整改的整改,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到位,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基本被审计单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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