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管
今年5月至7月,澧县审计局对全县2007年至2009年三年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以下简称计生社抚费)的征管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该县计生局、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计生社抚费征管。
一是严格申报制度。为加强对违法生育统计的管理工作,计生部门建立申报机制,制定了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对瞒报、漏报违法生育情况的问题及时立案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严格按标准征收,对确有困难征收对象,建立减、免、缓机制。
三是严格票据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必须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据。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发出的票据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收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大对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惩处力度。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计生部门的经费额度,并把计生社抚费纳入预算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计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澧县局 周 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